一般需要照顧的病患或長輩其家人通常都會尋求以下管道來從事照顧服務
1. 找看護仲介公司,通常醫院有配合看護仲介公司或直接搜尋網路看護服務。申請不需要資格選擇自由度高通常可以分為醫院看護及居家看護。
2. 家庭照顧者,由家人親自照顧,普遍原因都是認為照顧長輩應由自己親人照顧及認為看護費用太高。
3. 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經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
4. 聘僱外籍看護工,但需要醫院醫生開立俗稱的巴氏量表(其申請資格較嚴格),所以目前已開放多元免評方式。
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採多元免評方式
1. 符合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
2. 輕度失智症(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或檢附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CDR)一分以上者。
3. 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和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14項。